他们的本钱和赚的钱都投在了生意里,分红不能月月分,最早也要在年底。
再此之前,林秋棠跟林海龙的也得有零花钱用,那就得发工资了。
林秋棠跟林海龙商量着,每月他们两个人的工资都是三百块。
所以,不提年尾的分红,就林海龙的工资,一个月三百块,这金额在奉都市也是顶尖的了。
林海龙上个月拿到的工资,本来是要全数交到刘芳的手里的。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媳妇,从现在开始,我赚的钱就上交给你。”
可刘芳没要。
一来两个人还没结婚呢,她觉得自己也没到替林海龙管钱的时候。
再者,林海龙这个大男人,天天在外面抛头露面的,要跟人交际,手里没钱怎么能行?
刘芳知道,他的钱都投在了生意里,所以,这工资也是林秋棠想要林海龙平时的手头宽裕一些,这才定的这么高的金额。
刘芳自然就不会把林海龙的钱全都给握在她自己的手里。
别说还没结婚呢,就算以后结婚了,刘芳也不会这么做的。
不过,她不要,可林海龙却非要给。
“咱们天天一起吃饭,你总得买菜做饭的,我一个大男人,也不能让你养活我啊,芳儿,再说了,我干活赚钱,还不是为了咱们以后的日子,你是我媳妇,这钱放你那儿,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