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修撰《明史》,参考史料之富,动用人力之多,都是空前的。除了官修的《明实录》和《明会典》外,还有大量的私人著作可资参考。因为自明朝中叶以来,私人写史之风盛行,因而记述明代故事的史籍特别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曾指出:“明人学无根柢,而最好著书,尤好作私史。”这些记录本朝史事的明代作品,如邓元锡的《明书》、王世贞的《弇州史料》、何乔远的《名山藏》、陈建的《皇明通纪》,还有各种杂史、传记等书,卷帙浩繁,内容广博,为清修《明史》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参考史料。清修《明史》,因为距离明朝覆亡不远,“见闻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9],而且在编纂过程中许多著名的学者都参与其事,可谓人才济济,保证了成书的质量。后又经反复修改,所以《明史》在正史中以体例严谨、材料丰富、内容牴牾较少,而被后世史家誉为上品。在二十四史当中,除前四史之外,《明史》的地位是比较高的。
《明史》共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另有目录4卷。就内容而言,它记载了明代近300年的史事,基本上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社会问题、民族关系、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情况。如关于农民起义的史料,书中直接或间接记载的地方相当多,尽管史作者的立场是站在农民起义的对立面,但它毕竟反映了当时突出的社会现实问题。因为清朝统治者编写《明史》的目的,是企图把明朝兴亡的历史,引为自己的借鉴,为巩固本朝的统治服务,因而对明代的政治得失、社会矛盾等,都要求在书中加以揭露。因此,书中记载得最详细的内容,是关于明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从洪武时期朱元璋杀戮功臣,到万历时期的阉宦擅权、东林党争等,都备载无遗,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当时政治的黑暗和当权者的暴虐。《明史》对统治阶级人物的评价,一般能做到功过并举,很少有完全的肯定,这是历史著作中值得提倡的一个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