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列宁民族理论的肯定与发展
奈恩对卢森堡和斯大林的民族主义做出了诸多的挑战和批判,但是不同于对他们的态度,奈恩对列宁的理论做出了诸多的肯定与发展。列宁的观点是,在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之内,共产主义者支持“一切反对现存任何社会制度的革命运动,支持一切被压迫的民族、被迫害的宗教、被贱视的等级等等去争取平等权利”①。他做出了许多重要论述:“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享有自决权,各民族工人打成一片,——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教给工人的民族纲领。”②“帝国主义时代民族压迫的加剧不会使社会民主党放弃为争取民族分离自由而进行的‘空想的’(象资产阶级所说的那样)斗争,而是相反,会使社会民主党加紧利用正是在这种基础上产生的各种冲突,作为发动群众性行动和反资产阶级的革命行动的导火线。”③民族主义是强有力的“动员剂”,帝国主义控制着社会中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必要体系。就被压迫民族对抗压迫者的民族主义而言,“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加以支持,而且比任何人都更坚决,因为我们反对压迫是最大胆最彻底的”。“每个被压迫民族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都有反对压迫的一般民主主义内容,而我们无条件支持的正是这种内容。”④列宁把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与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把大民族的民族主义与小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他认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是妨碍各民族团结和联合的主要障碍,因此他主张同其进行坚决斗争,主张过去受压迫民族根据民族自决原则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